| 01做親情 | 02議婚 | 03娶牽手 | 04媒人婆 | 05對看 | 06探聽 | 07合婚 | 08供祖 | 09送定 | 10掛手指 |
| 11完聘 | 12聘金 | 13聘禮 | 14打盤 | 15裁衣 | 16安床 | 17挽面 | 18辦嫁�� | 19貺大餅 | 20婚貼 |
| 21拜天公 | 22親迎 | 23食姊妹桌 | 24踢尿桶 | 25上轎 | 26出轎 | 27踢轎門 | 28過米篩 | 29跨火爐 | 30尾擔 |
| 31食圓仔 | 32食婚酒桌 | 33吃新娘茶 | 34唸四句聯 | 35鬧洞房 | 36列田契 | 37請人客 | 38接米斗 | 39轉外家 | 40探房 |
| 41請子婿 | 42擔挑 |
新郎新娘結婚後第三日或十二日,夫妻一起回女家,稱之為「做客」,或稱為返外家、回門及回禮,由於都是由新娘的弟弟或妹妹迎接新婚夫婦回娘家,所以又稱為「雙人返」。如果是婚後第一次回娘家,則又稱之為「頭轉客」,現代頭轉客都是在結婚的第二天,同時一般女家也都是在這一天正式宴請親友,這一天的回門,也稱之為「歸寧」。 做客時要攜帶餅果類為禮品,而娘家就要以米糕或桃回禮。這一天是新郎第一次正式在女家做客,女家要設宴招待,俗稱「請子婿」,也有與女家親友會面的意思,而這一天女方親友也有故意作弄新娘的習俗。 按舊俗,出嫁的女兒要在四個月之後,或至少一個月之後,才可以在娘家過夜,而這一天要在太陽下山後回男方家。 |
女方訂婚順便請客,取代歸寧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