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做親情 02議婚 03娶牽手 04媒人婆 05對看 06探聽 07合婚 08供祖 09送定 10掛手指
11完聘 12聘金 13聘禮 14打盤 15裁衣 16安床 17挽面 18辦嫁�� 19貺大餅 20婚貼
21拜天公 22親迎 23食姊妹桌 24踢尿桶 25上轎 26出轎 27踢轎門 28過米篩 29跨火爐 30尾擔
31食圓仔 32食婚酒桌 33吃新娘茶 34唸四句聯 35鬧洞房 36列田契 37請人客 38接米斗 39轉外家 40探房
41請子婿 42擔挑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送定

  送定可以說是婚姻正式的定盟儀式,謂之縣定,又稱小聘、送定。所謂的對看、探聽等等,都還只是尋尋覓覓的過程,而送定則是真正具有儀式性質的行動。而雙方到了送定的階段,可以說是已大事底定,無可轉圜了,是好是壞都是命中註定。

  送定在台灣習俗中,又稱為小定或文定,送的聘禮比較少。舊俗中聘禮的禮盤要湊成十二樣,稱之為十二品。送定日,男子帶著生庚、金花、金簪、金手環、戒指、綢緞盒、豬肉、羊肉、喜酒、糕仔、糖仔餅、紅鯛、黑鯛、蠟獨四對、炮、禮香四束、耳環、禮餅、連招花、毛巾、定頭錢等聘禮到女家,為女孩子掛戒指,掛完戒指,這個女孩子就正式算許配給人了。

  所謂送定,顧名思義,就是送聘禮到女方家,定下這門親事,由於送的聘禮不像是完聘般那麼齊全那麼多,所以才有小定之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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