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高比賽每次的高度每為選手擁有 3次的試跳機會.
每次試跳時間為 1分鐘, 如果場上只剩下 2人或3人,則每次試跳可以為1.5分鐘, 如果只剩下一人,
則可以增加到 3分鐘.
只要是橫竿掉落,
該次試跳便算失敗(身體碰到橫竿, 但橫竿沒掉落就算成功), 三次試接失敗則該選手的成績即為上一次試跳成功的成績,
而無法在參加更高高度的試跳.
橫竿高度每次升高 不得少於 2公分(如果場上只剩下確定冠軍選手例外)
跳高必須單腳起跳, 雙腳起跳算試跳失敗.
為越過橫竿前身體任一部份觸及支架之間,
橫竿的延長線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是落地區(軟墊)則算試跳失敗.
試跳期間可以放棄試跳, 等下一更高的高度再試跳,
倘若下一次試跳三次失敗, 則成績以之前試跳成功的成績計算之.
當所有選手都失敗, 場上只剩下準冠軍選手成功, 則該選手可以繼續比賽, 直到三次試跳失敗為止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