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名:又稱「議婚」。以往議婚齣條件:第一門風、第二財富、第三才幹、第四美醜、第五健康。 現在社會男女戀愛,不經媒妁之言,而是自已擇偶。議婚是將女子之「八字」(庚帖),寫明生年用日時辰,送到男方家裡。男家將庚帖在神桌祖宗案上卜吉。三日內家中一切平安,就將男方庚帖送給女家,女方或即表同意合婚,亦有再問卜於星相者再答覆。如果男方受女子庚帖三日內,有丁了不慎毀壞器物,或家人生病,則被認為不吉之兆,婉辭退還庚帖。 另有由女家謂男家提出庚帖,女方認為合適又吉祥,就將男女生辰合寫一譜,送到男家,否則僅將原件送還作罷。男女雙方議婚合適後,媒人通知女方將蒂帶戒指的手指尺寸量好,以便男方定製訂盟戒指(俗稱比手指辨)。現多由男女當事人到銀樓選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