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磚 、 石 構 造 | |
| 磚石構造是將磚、石以砂漿粘疊成一體,也可通稱為圬工或水泥工構造。 近代由於鋼筋混凝土及鋼構造盛行,磚石構造被取代,但以其價廉且施工容易,所以在非承重的(主要的)牆壁仍用磚造。 |
![]() |
| 西元1824年發明了卜特蘭水泥,於19世紀末葉引進我國,當時國內正接觸著西洋文明,構造方式受歐洲格調之影響,且水泥膠黏效果較傳統的石灰黏土大,因此磚構造即在當時盛行。 台灣地區,於民國初期建造之具代表產且目前尚存之磚石構造建築有總統府、台大舊館、淡水中學…等。 之後由於建築技術及材料之改進與開發,一般建築構造已漸漸改變為鋼筋混凝土構造。特別是民國52年,嘉南地區大地震,白河鎮附近的磚石造建築物受到徹底的破壞,迫使以磚、石為主體構造趨於沒落,除舊時遺留者外,已不易多見。 但因疊砌形式之磚石構造,有其特殊之優美格調,深具懷古幽思,所以在表面裝修及補助構造(室內隔間)仍常採用。 |
|
| 優 點 ︰ | |
| • 製磚之黏土取得容易,製法簡單,且能大量生產。 • 磚之體積小而且量輕,般運方便,施工簡便。 • 一般垂直抗壓強度很強。 • 耐火、耐久、抵抗風化力強。 • 可砌築成任何形狀大小之建築物,充分表現疊砌材料質感美。 |
|
| 缺 點 ︰ | |
| • 磚塊體積小,砌築費時,不免浪費人力及增加造價。 • 對地震的橫向力抵抗很弱。 • 非熟練技術者,不易施工良好的磚構造,無法發揮磚造之特性。 (如拱造型、特殊造型等)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