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量守恆定律

英國物理學家焦耳及德國物理學家漢姆荷茲等人主張:

「能既不會無中生有,也不會自行消失,而只可由一種形態變成另一

種形態。」另外一個相等的說法是:「宇宙間的總能量保持不變」。

1905年,愛因斯坦在其狹義相對論中提出,質量也是能量的一種形式E=mc2

能量守恆定律最後修正為質能守能定律。

科學家們在曾經研究過的例子中,能量總是守恆的,因此科學家們相信能量

守恆是自然界中一個很基本的定律。當碰到一個特殊的現象,似乎違反能量

守恆定律時,科學家並不是馬上就疑心「能量的守恆終於碰到了例外」,而

是先想到「是否有一種新式的能量是以前所不認識,因而沒有計算進去的?」

然後科學家就開始研究,設法認識這種新式能量,並把它精確測出。 最後的

結果總是:只要把這新發現的能量計算進來,能量守恆定律又成立。例如:

在核分裂時,似乎有能量E不如從何處突然冒出,但若仔細考慮到反應前後

質量的損失m以後,把質量當成能量的另一種形式的話,則可根據愛因斯坦

「質能守恆原理」求得二者間遵守E=mc2的關係。因此能量守恆是科學研究

上極重要的指導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