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袋戲 的傳入和發展,大體上可略分為三個階段,茲簡述如下:
(一)萌芽時期:代表型態為「耍苟利子」。可能在明末清初,由沒落民間的小棚枎頭傀儡戲演變而來,分布於中國各地。特徵為單人演出,有簡單鑼鼓,並配合「叫子」,無管絃戲曲。只有短齣小戲,沒有全齣戲目。這時期有沒有來到台灣,沒有資料可以徵信。
(二)圓熟時期:代表型態為「戲曲布袋戲」。清朝中葉(乾隆)以後在福建地區逐漸發展起來,採用地方戲曲,擴大舞台,充實前後場,鑼鼓管絃漸臻齊備。有精緻大木彫戲棚和戲偶,腳色漸漸完備定型,戲目豐富,成為一種精緻的民間偶人戲。並在圓熟初期傳入台灣。
(三)變遷時期:代表型態為「金光戲」。由創編的劍俠戲,逐漸走向光怪陸離的劇情,同時配合前場的改變,後場鑼鼓戲曲逐漸癈棄,改用西樂唱片配音,從而脫離傳統戲曲的範疇,殘存的鑼鼓布袋戲班已寥寥可數。
「請尪仔」是初學布袋戲的第一步,凡是二手學戲都此開始。首先要學習操作戲偶的各種基本動作,例如:開步、整理冠帶、斟酒、舉杯、搖扇、用筆、開闔傘等文戲動作;還有跑馬射箭、空打、對打、舞大刀、打藤牌、翻身、跳窗仔等武戲動作。表演各種角色有各不相同的動作,如小旦的愛嬌,鬚文(老生)的端莊,武生的威風,小笑的詼諧,都要各盡其態,演出時才能淋漓生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