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6年11月15日晨5時20分,花蓮東方約20公里海底(23.992oN, 121.833oE, 震源深度15公里)發生芮氏地震規模(ML)6.8的強烈災害地震。
台灣全島及澎湖均為震度Ⅱ級以上,共造成15人死亡、62人輕重傷,房屋全倒35戶、半倒32戶、至少有200餘戶以上的建築物受損,其中又以台北地區較為嚴重(國立台灣大學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等, 1987)••••
1986年11月15日花蓮地震等加速度分佈圖,圖中正方形表示中央氣象局測站、三角形為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強震站。強震站旁之阿拉伯數字顯示所收錄的加速度值(gal),黑色、紅色、籃色、綠色、黃色分別表示震度Ⅵ、Ⅴ、Ⅳ、Ⅲ、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