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口密度
- 定義:
單位面積土地上平均居住的人口數,通常是指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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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式:
人口總數(人)/總面積(平方公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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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
用以表示一地區人口分布的稠密或稀疏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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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性:
比較兩地人口疏密程度要考慮的因素有→總人口數的多寡及土地面積的大小。
- 實例:
台灣與美國人口資料(民國90年)
臺灣 【土地面積36000平方公里】、【總人口數22200000人】
美國
【土地面積9372000平方公里】、【總人口數279000000人】
台灣人口密度為22200000/36000=617(人/平方公里)
美國人口密度為279000000/9372000=30(人/平方公里)
結論:台灣人口密度高於美國,可知台灣人口分布遠較美國稠密,每人的居住與活動空間、土地資源較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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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與其他各國人口密度之比較:(單位:人/平方公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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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 |
美國 |
日本 |
德國 |
英國 |
韓國 |
民國80年(1991) |
567 |
26 |
328 |
222 |
236 |
436 |
民國85年(1996) |
593 |
28 |
333 |
229 |
241 |
459 |
民國90年(2001) |
617 |
30 |
336 |
230 |
246 |
493 |
目前(2007年)臺灣人口總數2300萬人,土地面積3.6萬k㎡
目前(2007年)臺灣人口密度=2300萬÷3.6萬=639人/平方公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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